絕對是自己內在的選擇標準
相對是因為外在的條件造成
絕對與相對之間需要智慧
很多人常說,沒有對錯,只是選擇而已
我卻認為~不,還是有對錯,但對錯之間是很深的人情世故

最近認識一個很"好玩"的律師
用"好玩"這個形容詞,
是因為不想用習慣來形容律師的一些用語,
比如說,專業啦,厲害啦,巴拉巴拉的

"好玩律師"的理想是做公益律師
但要生活啊,所以他還是要接一些有收入的案件才行
但是,他接的案主要他自己可以接受的
他不想幫他認為的壞人
所以,他接的案子都是他認為不是壞人的當事人
他用自己最好的能力為他的當事人服務

最近,他非常苦惱
我聽了他的苦惱,臉上帶著笑勸他
但其實我也沒有任何是"應該"的答案,
因為如果是我,我也可能跟他一樣的下場,
必須逼自己在絕對與相對之間做出原本不是自己願意的選擇

比如說,在出庭時,律師表演的對象倒底是誰?

大部分的律師都會滿足當事人
讓當事人覺得你為他盡了所有的努力
案子判決結果即使不滿意,至少有過失相抵的效果
很努力了,很幫忙了,唉,沒辦法了
但是對這個律師到底怎麼幫你打官司的實質內容完全無法體會
因為法律是很難懂的領域,用錯招數,往往滿盤皆輸
如果當事人是外行人,就只會看熱鬧論成敗
大部分的當事人都是外行人

有一個案子
"好玩律師"出庭時,因為論證明確,法官心證也很清楚
"好玩律師"沒有充分表演,
他認為他的表現對象是"法官",法官是講法律道理的
但是,因為另一方律師是深具表演天分的努力表現
就像連續劇裏演的正義使者
開完庭,"好玩律師"被當事人大大的埋怨不夠努力
判決勝訴,當事人認為是官司本來就好打,跟專業沒多大關係
還要求"好玩律師"減收費用.

我看了起訴狀,看得出他花了很多心血
但是,這些當事人不會明白不會知道也不會認同
結果論英雄嗎?不是
對自己良知,是"絕對"的做了正確的事得到勝訴的結果
對當事人呢?卻是"相對"的表象得到了不努力的評價
公平嗎?
絕對與相對之間,
"好玩律師"問我他要怎麼辦?
我故做哲學的回答他,好人會有好報的~

更多的例子卻深深打擊了"好玩律師"的理想
"好玩律師"接的案子是有著自己選擇
用白話一點說,很多都是弱勢的朋友
所以,赴湯蹈火,急急如律令的請求,是常事
但是,當事人並不能相對的體會出"好玩律師"的付出
在另一個不同價值的領域
專業的尊嚴被狠狠的考驗著,被另一個價值論斤秤兩
"好玩律師"累了,無關對錯.他只是累了
他跟我說,考慮調整接案的角度,他要漲價了
當富人的律師"相對"比幫窮人的律師有表象的價值和實質的收益
但是,當真正被害人的律師又是他心中"絕對"的堅持

絕對與相對之間 真的需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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