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好像很愛寫感情的事吶~
唉,
話說
前幾日在路上偶遇一個人,
其實也不算偶遇吧,
只是,
錯身而過
而已
在寫這篇日記的當下
突然
不知該如何稱呼這個 人,
前夫?
他不肯簽字
只是失聯,
所以,
還不算"前"吧
過去的情人?
這名稱
太長,
又不順口
朋友?
沒什麼感覺吶,
太勉強我了
仇人?
有點意思了
但是,
我是微笑著走過去吶
所以
應該不算吧
傷我的人?
不是
我是自己傷自己的
這要說清楚
不要隨便扯個理由
交代不過去啦
愛人,戀人,情人,壞人,爛人,死人
想很久吶
就是找不到一個頭銜
來形容他
哀
唉
這篇原本要寫得淒美些的
可是
現在的心境
就是
想搞笑想搞笑想搞笑![]()
接下來要正經的寫
注意事項
以下請轉換心情再看,
不然
如果沒感覺
不要說我沒先跟你說
我們15歲就相識了
二十幾年過去
從來沒有看過你
如此的
憔悴與蒼白與無神
你總是愛漂亮
我們錯身而過
新戀情不如意嗎?
新生活不舒服嗎?
新工作不順利嗎?
新身分不自由嗎?
很多朋友都曾這樣勸我
過得比他好
就是對他最大的懲罰
但
我從沒這樣想
我不需要
證明自己過得好
我也不需要
任何懲罰
我要自己給自己動力
我快樂
就 只 是
我自己決定要快樂
要努力的是自己
不是為了證明
或是
為了懲罰
一牆之隔
一年半
就這麼突然的
錯身而過
我很高興,我跟孩子們都過得很好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